1,国家规定的驾校收费标准

国家没有明确各地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各个地区是不一样的。驾校的具体收费标准是本地运管处和物价局制定的。
国家没有规定驾校的收费各个地方的报名费有所不同,驾校的学习一般都是自己定价格,大城市现在很多都已经七八千的报名费了,小城市一般是三四千的水平。

国家规定的驾校收费标准

2,为什么要换新国标红绿灯

新国标红绿灯的标准,可以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更多的规则能更好的约束车辆,起到更安全的作用。同时新国标的红绿灯可以达到优化市容市貌的目的,有了统一的国标,可以让全国信号灯统一化、标准化,对提升市容市貌起到一定的作用。 新国标红绿灯在2017年7月1日开始试行,到现在开始启用有5年的时间了。新版国标红绿灯取消读秒器,且与城市道路系统绑定,实时监控车道流量变化,随时变更工作时间,调整信号灯放行,实现智能化城市道路,有效解决与控制上下班、节日高峰期等交通拥堵。 新版国标红绿灯并没有完全的取消读秒器,正确的是在倒数第9秒的时候才开始显示读秒数字。现在的城市交通流量大,城市道路情况复杂,路口的等待时间需要延长,而等待时间延长就会让汽车驾驶员产生焦躁,不显示具体时间就是为了让时间模糊点。

为什么要换新国标红绿灯

3,驾考新标准10月1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承担了《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行业标准修订工作。经公安部批准,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驾照考试要大变了!还没来得及学驾照的童鞋看完要挺住。8月1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承担了《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等行业标准修订工作。经公安部批准,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2017年新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执行新的驾考科目一、二、三新标准。学员的考试操作和评判标准将更加严格:“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两项考试内容还特别规定了具体时间。一旦发现考生超时,即判“不合格”。驾考新规10月1日起执行今年作为驾考“改革年”,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近日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下简称驾考新规)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车管所负责人表示,目前驾考软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具备新规要求,将尽快完成尽快完成系统软硬件的标准换版测试。届时,所有驾考学员都将按照新规标准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只要不达标新规要求,就不可能通过驾考。新出台的驾考新规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同时,优化了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场地设置、考试操作、评判标准、考试组织等要求,考场建设更加规范,考试方法更加科学客观。还没有考驾照的小伙伴们,是不是觉得后悔没有早点报名啊。

驾考新标准10月1日起执行

4,新交规对驾照的审验是怎样规定的

新交规驾驶证审验规定如下:  一、审验时间  1、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3、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二、审验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2、身体条件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5、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新规对驾照的审验是这样规定的: 公安部123号令 第六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文章TAG:驾校新国标验收标准最新驾校  新国  国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