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是什么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小微优惠政策是什么

2,增值税新政策

今日4月1日起,中国增值税减税新政将正式实施。随着政策落地,一大波民生用品迎来降价潮,油电气、汽车、苹果产品……统统变便宜了。 万亿大减税主要包括四项 4月1日起,增值税迎来大规模减税,主要内容包括四项:降低税率、扩大抵扣、留抵退税、加计抵减。 在降低税率方面,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 在扩大抵扣方面,首次将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范围。像大家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客票,单位就能拿来抵扣了。同时,将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改增,取消营业税,开始征收增值税。新的税费政策规定是满2年住房过户免除5%增值税。《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上述政策只适用于除北、上、深、广外的城市。而针对北、上、深、广的政策是: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新政策

3,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近年变化情况找出五项以上优惠措施 紧急

1、增值税方面政策:  《混凝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明确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特定建材产品,是指砖(不含烧结普通砖)、砌块、陶粒、墙板、管材、混凝土、砂浆、道路井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保温材料、矿(岩)棉。  ……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企业同时从事其他项目而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应与资源综合利用收入分开核算,没有分开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567号成文日期:2009-10-10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81号)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税〔2008〕149号、国税函〔2008〕850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冀财税〔2008〕72号)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五)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增值税:在国税缴纳 (属于企业交的)个人所得税:有在地税交的,也有在国税交的 (属于个人缴纳,但是有的是由企业先代交,有的可以自已去国税交,分情况而定)企业所得税:有在地税交的,也有在国税交的 (属于企业交的)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在地税缴纳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近年变化情况找出五项以上优惠措施 紧急

4,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三)对生产和经营用于动物饲养的饲料产品或其加工品的纳税人,可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豆粕除外);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1、饲料生产企业除报送前述四种资料外,还需提供:饲料企业登记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主要原料和添加剂的购货发票、省级饲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 2、饲料经营企业,除报送前述的四种资料外,还应报送省级饲料检测机构出具的供货企业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四)对国有粮食企业以下经营范围可给予增值税减免税照顾。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和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五)对生产销售或经营下列项目的纳税人,可给予减免税优惠。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占70%以上); 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草除灵、敌百虫等;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六)对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可以给予减免退税优惠政策。 1、企业以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和其他废渣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水泥除外)免征增值税。 2、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品目录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号文件附件)报经批准可给予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3、以下产品报经报准后可给予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 ①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②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③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④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⑤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请减免税时,除报送前述四种资料外,还需提供省级建筑材料质监部门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或文件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 申请退还增值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申请即征即退的书面报告; ②免税资格的认定文件或《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③《甘肃省增值税退付申请审批表》; ④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 (七)开发、生产、进口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可按规定的条件和项目给予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内容略); (八)经省级民政和税务部门批准的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的民政福利企业,可按规定条件给予先征后返优惠政策。 1、安置“四残”人员(指盲、聋、哑、肢残)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的工业类企业,经县级国税局审核,由州国税局审批,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的工业类企业,如发生亏损,经县级国税局审核,由州国税局审批,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优惠,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民政福利企业申请税收优惠资格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民政福利企业审批表; ②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③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简称“四表一册”); (九)自2006年4月1日起,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调到最高档,即销售货物月销售额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为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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