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审驾驶证规定

驾驶证,是开车上路所必须的证件之一,车辆需要年审,驾驶证也需要年审,一起来看看年审驾驶证规定吧。年审驾驶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我国已取消了驾驶证年检,而换发为长期驾驶证。也就是说无论您持有的是A、B、C等任何一种驾驶证,领取的驾驶证有效期都是一样的。不过,驾驶证不需要年检,但是到有效期时需要换证。

年审驾驶证规定

2,驾照年检规定

c以下驾照的有效期限统一为6年,在驾照的有效期满3个月内就可以前去办理换领新版驾照,流程为,一是交验到期驾驶证、彩色照片1寸三张及有效身份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二是进行身体检查;三是审核换证;四是领取新版驾照。 新版驾照对照片的要求比旧版驾照更严格,须是近半年内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片,不得穿白色衣服和制服,照片不需要身份证号码,规格为一寸,校正视力者须戴眼镜,人头部分占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左右,照片一定要清晰可辨。办理新版驾照者可以自己提供照片,但应该是用数码相机照的,建议最好也可以到车管部门的办证窗口统一照相、统一体检。 机动车驾驶证换证应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但最多延后一年的时间。比如:您的驾驶证有效期在2008年8月8日,那换证的时间可延至2009年8月7日之内,到了2009年8月8日,您的驾照就不能换领了,将会被注销。 如果你没有时间,还可以委托你的亲戚朋友代办,但有提供身份证、照片、体检表等有关资料。
根据自2008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起,驾驶证的最短有效期为6年,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年审。为此,交警四分局昨日特别提醒持不同驾驶证的司机朋友注意以下事项:   ●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均不参加年审,驾驶员应在有效期满前90天内到所属交警分局办理换证;   ●持a照和b照、n照、p照的司机朋友虽然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年审,但应在原年审时限的15日之内,到所属交警分局的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在贴上照片到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司机朋友,不论持何种驾驶证,都要在原每年的年审期到所属交警分局车管科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前往规定医院体检后,再将申请表交回车管科进行微机确认。

驾照年检规定

3,驾驶证年审制度是什么

放心,现在驾驶证已经取消年审(审验)了.6 年换证.你的驾驶证到2008.11换证.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你的是什么驾驶证? 如果说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要在初次领证日期后15日内按时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你提交体检表后车管所会立即录入电脑,驾驶证副证上现在不盖章了)否则过期一年不提交,你的驾驶证会被车管所自动注销. 提交体检表车管所不收任何费用。 如果说是其它证,只要你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你就不用再去车管所,你的驾驶证可以一直放心使用. (但是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约20元. 提交体检表和换证都需要回到你原来领驾驶证的车管所进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驾驶证年审制度是什么

4,驾驶证年审是么样规定的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1、2013年起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2、按照公安部公交管【2012】7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简称77号文)的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持有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每年都要办理驾驶证年审业务。上述各类驾驶证年审的日期为初次领证的日期。2012年5月1日之后,新考领的以上驾驶证,一律顺延一年的时间,则必须到交警部门对驾驶证进行年审。 3、2012年5月1日之前,对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已进行年审的,则下次年审的日期向后顺推一年,原来规定的2年审验有效期自行废止。在此,友情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特别注意,留心自己持有的驾驶证,到目前为止,审验期限是否已到一年时间,如前次年审时间已满一年,请及时到当地交警部门进行驾驶证年审。 切莫粗心大意,造成驾驶证的超期年审,以免给你带来不便。同时,还要提醒驾驶人朋友注意,本人年龄已满60周岁,无论持有的驾驶证是何种准驾车型,一律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年审,这一原有规定仍然有效。除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驾驶证,每一年需要进行一次审验外,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到期换证即可,换证之前不必参加年审。 据了解,不但年审的时间有变化,连年审的内容也有所调整。每年一次的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应急处置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可以,但需提供b2驾驶证持证人本人的身体条件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单)。 请你参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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